九州星辰文学>穿越历史>完美大明星 > 第十四章 深藏的骄傲
    陆晨莞尔一笑。

    这位总经理助理实在太嫩了,完全是个刚入职场的新鲜人。

    当然他用不着去关心对方是否能胜任总经理助理这个职位,客套过后,大家就在酒桌旁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宋信伟开门见山地说道:“小陆,事情是这样的,我们今天晚上过来,是应苏轻眉苏总监的委托,想向你购买一首歌的版权。”

    说着,他冲董璇点头示意,后者立刻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取出了几张纸。

    宋信伟继续说道:“我们公司法务部已经确认,这首名字叫做‘同桌的你’的版权完全归你所有,因此愿意高价买下它的全部版权,这份合同请你过目。”

    陆晨不动声色地接过了合同。

    轻雨传媒确认歌的版权很简单,只要通过《大中华音乐库》进行查询就知道了,无论是歌名、歌词或者曲谱都可以搜索得到。

    这就是《大中华音乐库》的权威和方便之处,虽然登记注册的费用很高,但是在法律上避免了可能的版权纠纷,省去了很多的麻烦。

    而且只要陆晨愿意,他也能通过《大中华音乐库》来完成版权交易。

    但这些都不是重点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飞快地扫过合同上的一列列条款,很快就锁定了重点。

    那就是出让版权的价格,上面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地写着:¥20000.00

    后面还有大写的贰万元整。

    两万块!

    第一眼看到这个价格的时候,陆晨真的有点心动了。

    他以前拼死拼活打两份工,每天工作的时间超过15个小时,所赚到的钱扣除日常生活开支之外,每月能寄回家里的也不过四五千块而已。

    而现在他只要在这份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,就能轻轻松松拿走两万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在他的记忆里面还有着无数的好歌,卖掉一首真的无关紧要。

    在陆晨的对面,宋信伟透过金丝眼镜的超薄树脂镜片,敏锐地发现了前者的神色变化,他的眼眸里闪过一抹细不可察的不屑之色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苏轻眉的要求,作为轻雨传媒里的堂堂副总经理,他才不会亲自带人过来,和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谈一份仅仅只有两万块钱的小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