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在吃完谢闻舟烤的烧烤后,四人两车一起上了道路。

    言霆脸色阴沉到了极点,“你们两真的要当电灯泡?”

    “让我这颗电灯泡,照亮你们的爱。”顾凌轩神情激动,像个歌剧演员那样,说着就慷慨激昂的高歌。

    谢闻舟嫌弃的捂住耳朵,“都是自己人,别唱了。”

    “切……”顾凌轩给他翻了个白眼,做到驾驶位上,“来啊,电灯泡二号。”

    这下谢闻舟脸也黑了,“顾凌轩,皮痒了?”

    “对啊,打我?”顾凌轩吐吐舌头,“再不来,我可就要开走了,到时候你就和大哥大嫂同坐一辆车,我相信你这颗电灯泡绝对够亮,够酸!”

    言霆噙着笑摇摇头,打开车门,系好安全带。

    一旁的林知意看他们兄弟打闹的样子看得入迷,直到他过来,才收了脸上的笑意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和第一次见的时候差别挺大?”言霆看向她。

    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这两人简直就是当代清爽美男子,林知意都看迷了眼。

    现在一看,果然人不可外貌。

    “是有点出入。”

    言霆又问,“那我呢?”

    “言先生也有点……不一样。”初见时,以为他是那种矗立于雪山之巅的孤高冷傲的大人物,不敢看他,不敢直视他的眼,现在回过头来,发现他依旧是那般,只是比初见多了一些别人看不到的。

    “那你喜欢初见的我,还是现在的我?”车子缓缓启动,他清冷的询问传入耳中。

    林知意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,对于她来说,都一样的。

    别人一直看到的是她初见他时他的样子,可她看到的是完整的他。

    “不管言先生怎么样我都喜……”意识到要脱口而出的喜欢,急忙刹住了口。

    言霆嘴角的弧度压了下去,“嗯?”

    “不管言先生如何,在我眼里都是一样的。”连忙改了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