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安宁有一瞬间晃神,经历两夜一天,周五和周六早上发生的一切好似异一场么梦,而她在那场梦里受尽折磨,她回过神,说:“没有,不好意思,我那天临时有事先走了。”
“没事,还以为你出什么急事了,随便问一下。”
“我没事,谢谢关心。”
“看你今天状态不错,越来越上道了,别着急,工作是急不来的。”
“嗯,我明白。”
王栋很平易近人,是个好上级,办公室的氛围是什么样的取决于领导是什么样的,程安宁觉得自己挺幸运的,除了第一份工作的领导不是人外,在张贺年那边,包括在这里,工作氛围都很好。
中午午休,程安宁没有胃口,便去楼下附近的咖啡店买咖啡,回来路上碰到孟劭骞,他身后跟着好几个人,见到她,回头跟身后的几个人说了什么,他们先走了,而他径直朝她走过来。
她端着咖啡,头发没有炸起来,穿了件高龄的衬衫,挡住脖子的痕迹,在他过来时,她已经站定了,主动打招呼:“Niclas。”
“中午没吃饭?”
“啊?”
“随口一问。”
“昂。”程安宁有点不太自在,又想了起来,虽然暂时调整过来,可想起来时还是会有痛感,密密麻麻的。
“怎么样,林柏森还有骚扰你么?”
周靳声也没再出现过。
“没有,那晚谢谢您,不好意思,给您添那么多麻烦。”
孟劭骞说:“周末我在等你电话,你没打给我,没事吧?”
程安宁没想到他会这样说,“没、没事。”
孟劭骞穿着黑色的衬衫,衬衫系到最上端,特别板正,肌肉撑得衬衫平整没有肌肉,腰腹收得紧,劲腰长腿,外型实在优越出众,看不出来他都三十四岁了。
港城人都特别会保养,不是一味追求白皙肤色,Niclas肤色并不是很白,是很健康偏白一点,气质比五官更拿捏人。
孟劭骞视线在她身上停留几秒,没有太久,即便她掩饰再好,眉宇间的疲态和眼底的血丝,还是出卖了她没多好。
成年人,都得会掩饰情绪。